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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新能源都具備怎樣的共同點
新能源又稱非常規能源,是指傳統能源之外的各種能源形式。指剛開始開發利用或正在積極研究、有待推廣的能源。常見的新能源有: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海洋能、生物質能、核聚變能等。
在這些新能源中,他們的共同點有:
(1)資源豐富,普遍具備可再生特性,可供人類永續利用;比如,陸上估計可開發利用的風力資源為253GW, 而截止2003年只有0.57GW被開發利用,預計到2010年可以利用的達到4GW, 到2020年到20GW,而太陽能光伏并網和離網應用量預計到2020年可以從目前的0.03GW增加1至2個GW。
(2)能量密度低,開發利用需要較大空間;
(3)不含碳或含碳量很少,對環境影響小;
(4)分布廣,有利于小規模分散利用;
(5)間斷式供應,波動性大,對繼續供能不利;
(6)目前除水電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成本較化石能源高。
對于一些工業、企業來說,并不是所有的耗能都可以用新能源代替。企業的常規運行,對于電能源的利用是必不可少的。在不能利用新能源代替的情況下,節電才是企業節約成本開支的王道。現在在市場上有很多的節能產品,如今企業也流行找像中科宇杰這類型的節能服務公司,不僅有產品,而且還能提供一系列的服務,比如說節能前診斷服務,合理的考察以及售后的跟蹤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