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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物價局:發布《關于重慶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重慶市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重慶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參與巿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巿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愿協商、巿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電網企業按照本通知公布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巿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巿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巿場的用戶,執行政府定價。電價標準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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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有關發電企業,有關售電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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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輸配電價改革的統一部署,經審核,現將重慶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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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輸配電價
重慶電網2017—2019年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詳見附表。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執行此輸配電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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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行時間
以上電價標準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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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
參與巿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巿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愿協商、巿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電網企業按照本通知公布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巿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巿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巿場的用戶,執行政府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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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叉補貼
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進程,配套改革不同種類電價之間的交叉補貼。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應于2017年底前申報現有各類用戶電價間交叉補貼數額,經我局審核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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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電網企業要嚴格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按要求及時提供投資、收入、成本、價格等情況,同時加強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保障供電安全,配合建立科學規范透明的輸配電價監管制度。
(二)各區縣(自治縣)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與有關部門加強配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加強監管,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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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2019年重慶電網輸配電價表
注:1、表中電價含增值稅、線損及交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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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輸配電價水平按上表執行,并按規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體征收標準以現行目錄銷售電價表中征收標準為準。其他電力用戶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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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2019年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綜合線損率按6.94%計算,實際運行中線損率超過6.94%帶來的風險由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承擔,低于6.94%的收益由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和用戶各分享50%。
來源:重慶市價格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