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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發改委公布:2017—2019年青海電網輸配電價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青海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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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發改價格〔2017〕5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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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國網青海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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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河南等12個省級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261號)精神,現就青海電網輸配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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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海電網首個監管周期(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標準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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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妥善處理電價間交叉補貼。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進程,配套改革不同種類電價之間的交叉補貼。國網青海電力公司要于2017年底前申報現有各類用戶電價間交叉補貼數額,經我委審核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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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參與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愿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電網企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執行政府規定的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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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通知自10月1日起執行,此前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根據相關規定簽署的直接交易購售電及輸配電服務合同且正在執行的,繼續履行合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送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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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2019年青海電網輸配電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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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