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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政府實施節能減排的具體措施主要有哪些?
政府實施節能減排的具體措施主要有哪些?主要如下:
1.首先控制增量,調整和優化結構。
繼續嚴把土地、信貸“兩個閘門”和市場準入門檻,嚴格執行項目開工建設必須滿足的土地、環保、節能等“六項必要條件”,要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制定促進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2.強化污染防治,全面實施重點工程。
加快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水資源節約項目。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設。推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
3.創新模式,加快發展循環經濟。
深化循環經濟試點,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推進清潔生產。組織編制重點行業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制定和發布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深化循環經濟試點,利用國債資金支持一批循環經濟項目。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對節能減排目標未完成的企業,加大實行清潔生產審核的力度,限期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方案。
4.夯實基礎,強化節能減排管理。
出臺《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實施方案》,建立“目標明確,責任清晰,措施到位,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強化對重點耗能企業,特別是千家企業節能工作的跟蹤、指導和監管,對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業向社會公告,限期整改。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擴大能效標識在三相異步電動機、變頻空調、多聯式空調、照明產品及燃氣熱水器上的應用。擴展節能產品認證范圍,建立國際協調互認。組織開展節能專項檢查。研究建立并實施科學、統一的節能減排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體系。
5.健全法制,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
完善節能和環保標準,開展節能減排專項執法檢查。配合全國人大抓緊出臺《節約能源法》(修訂)和《循環經濟法》,抓緊制(修)訂配套法規。組織制定16個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16項節能設計規范、21項節能基礎及方法標準及17種終端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
6.完善政策,形成激勵和約束機制。
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實行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研究試行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辦法。拓寬融資渠道,促進國內及國際金融機構資金、外國政府貸款向節能減排領域傾斜。
7.加強宣傳,提高全民節約意識。
組織好每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宣傳日活動。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理念滲透在各級各類的學校教育教學中,從小培養兒童的節約意識。將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宣傳納入今年“科學發展,共建和諧”重大主題宣傳活動。組織開展全國節能宣傳周活動和節能科普宣傳活動,實施節能宣傳教育基地試點,組織《節約能源法》和《循環經濟法》宣傳和培訓工作,開展節能表彰和獎勵活動。
8.政府帶頭,發揮節能表率作用。
在節能減排工作中,中央政府將率先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