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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中科宇杰
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簡稱EPC,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EMC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嬴的效果。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如下優勢:
1)用能單位不需要承擔節能項目實施的資金、技術風險,并在項目實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時,獲得實施節能帶來的收益和獲取EMC提供的設備。
2)節能效率高,EMC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5%-40%,最高可達50%。
3)改善客戶現金流,客戶借助EMC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4)使客戶管理更科學,客戶借助EMC實施節能服務,可以獲得專業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
5)提升客戶競爭力,客戶實施節能改進后,減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產品競爭力。同時還因為節約了能源,改善了環境品質,建立了綠色企業形象,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6)節能更專業,由于EMC是全面負責能源管理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所以能夠比一般技術機構提供更專業、更系統的節能技術。
7)節能有,EMC可向用戶承諾節能量,客戶可以在項目實施后即刻實現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資回收短,EMC項目投資額較大,但投資回收期短。從已經實施的項目來看,投資回收期平均為1~3年。
9)市場機制及雙贏結果,EMC為客戶承擔了節能項目的風險,在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才與客戶一起分享節能成果,而取得雙贏的效果。
通過以上對合同能源管理優勢的講解,相信大家已經對合同能源管理能給企業帶來的巨大效益為之心動,中科宇杰自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來不斷取得優異成績。中科宇杰投資,為用能企業提供綜合性的節能服務,與用能企業分享節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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